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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与法律公平相抵触时,法官一定要秉公执法

2009-11-05 09:33:09  人民网 | 发表评论(0) | 正文背景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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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2009年3月12日,全国人大代表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,谈公正执法和如何预防腐败。张立勇表示,我们要依法裁断,不能受任何的干扰、障碍、制约,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秉公执法。

    2009年3月12日,全国人大代表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,谈公正执法和如何预防腐败。张立勇在访谈中谈到:当权力与法律公平相抵触的时候,一定要秉公执法,维护法律的尊严。

  张立勇表示,我们要依法裁断,不能受任何的干扰、障碍、制约,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秉公执法。无论来自社会的人情也好,关系也好,包括权利关系也好,都要依法办事、秉公执法、刚正不阿。

  政府是个强势群体,从权利方面他肯定掌握权利。但是老百姓也是权利主体,老百姓是当家作主的,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这方面也是受到这个权利制约的,政府必须要依法办事。在法律的范围内行动,法官不能袒护任何一方。

 

[编辑:辛红霞]